关于举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考试、15级普专班结业考试及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根据学期工作计划安排,现就期中考试、15级普专班结业考试及期中教学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期中考试及15级普专班结业考试安排
1、考试对象:所有对口升本班及15级普专班必考,其他班级由各学部自行决定考试班级,报教务处备案。
2、考试学科:对口升本班参照高考科目组织考试,其他班级由各学部根据专业特点选定考试学科,报教务处备案。
3、考试时间:2017年4月25-27日
4、有关要求:
(1)考试形式可以是笔试或技能实操。试卷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技能实操可适当延长)。
(2)所有考场均安排一名监考教师。
(3)没有安排考试的班级正常上课。
(4)学校不安排统一的考试铃声,上课铃声正常。
(5)各学部将考试安排表提前一天报送教务处,同时发电子稿。
(6)15普专于4月28日办理离校手续。
二、教学检查
1、检查时间:4月24-28日。
2、检查对象:所有任课教师。
3、检查内容:授课计划,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
以上由各学部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