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考试、15级普专班结业考试及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根据学期工作计划安排,现就期中考试、15级普专班结业考试及期中教学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期中考试及15级普专班结业考试安排

1、考试对象:所有对口升本班及15级普专班必考,其他班级由各学部自行决定考试班级,报教务处备案。

2、考试学科:对口升本班参照高考科目组织考试,其他班级由各学部根据专业特点选定考试学科,报教务处备案。

3、考试时间:2017425-27

    4、有关要求:

1)考试形式可以是笔试或技能实操。试卷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技能实操可适当延长)

2)所有考场均安排一名监考教师。

3)没有安排考试的班级正常上课。

4)学校不安排统一的考试铃声,上课铃声正常。

5)各学部将考试安排表提前一天报送教务处,同时发电子稿。

615普专于428日办理离校手续。

二、教学检查

1、检查时间:424-28日。

2、检查对象:所有任课教师。

3、检查内容:授课计划,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

以上由各学部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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