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合肥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合肥工业学校招生宣传用车项目以询价招标的方式进行。

一、采购项目内容

1、租赁瑞风7座商务车2辆(含驾驶员),用于全省范围内的招生宣传工作。

二、服务期限要求

1、自甲、乙双方合同签字盖章起生效,服务期为4个月。

2、驾驶员及车辆全天候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且驾驶员应持有合肥市交管部门规定的驾驶证件,驾龄不少于3年。

3、车辆成色八成新,车况良好,行驶公里数约在10万公里以内。

三、采购项目性质

本次询价招标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

四、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3、具有租赁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

五、投标单位须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1、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2、  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相关有效营运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和车辆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 报价书

6、服务承诺书

 7、其他投标文件(包括企业资质、业绩等等)。

六、询价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日期:2017年 511 日下午1430点整。

2、  开标地点:合肥工业学校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七、投标文件投送时间和地点:

2017年5月11下午14:30分前,向我校总务处投送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要求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必须密封且外信封盖有骑缝章)

八、询价招标评审方法及标准:

1、合肥工业学校组成评标小组,在学校评标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评标。

2、本次招标用车租赁费用不得突破4100.00/月人民币(为报价项);油费按1.0/公里据实结算(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据实结算)、驾驶员工资为每月5000元(为确定价,不需报价。),本次采购采用有效最低价评标法。

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候选中标单位,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招标邀请函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服务内容、服务业绩等)前提下,根据各投标单位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标单位。如果最终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且均通过评标小组评审,则确定服务承诺最优者为中标单位;如果服务承诺也一样,则采取评委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最低价”主要考虑:①报价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报价是否会降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服务内容、功能要求;③报价是否会低于投标成本;④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投标;不合理的低价投标无效。

九、投标单位须知:

1、   投标单位应确保其所提供的询价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2、 评标小组首先将对各投标基本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询价投标资料的响应性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投标单位将不参与询价投标。初审指标如下:

 序号

                               指标描述

                  备注

1

报价书

按规定填写并签字盖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必须经过工商部门年检有效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

资质证书(复印件)

符合招标邀请函规定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符合招标邀请函规定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法人代表本人参与投标则提交身份证备查

7

服务承诺书

响应招标邀请函要求

 

 

 

 

 

 

 

 

 

 

十、付款方式

本项目每月以转帐方式付款。

十一、联系方法:

合肥工业学校(学林路与烈山路交口)  总务处                联系人:王瑞和

电话:0551-65505096        发布日期:2017年5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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