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就消防器材更换维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学校消防器材更换维修采购;
2、项目实施地点:合肥工业学校校园内;
3、项目概况:
4、项目概算:9万
5、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6、报价清单:
|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1
|
干粉灭火器充装
|
NFZ/ABC4
|
具
|
1000
|
|
2
|
购买干粉灭火器
|
MFZ/ABC4
|
具
|
500
|
|
3
|
消火栓玻璃及标贴
|
厚度4mm
|
套
|
180
|
注:投标人所提供产品须为正规生产厂家提供的一线品牌。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维护、维修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具有消防部门核发的灭火器维修资质,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三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文件投送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和资审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上午:9:00~10:30
2、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11月1日上午9:00之前(地点:科技楼708室,田老师)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1日9:00。
地点:科技楼九楼接待室
(四)
招标评审方法及标准:
1、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2、本次招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明显缺少竞争性要求的,评标小组有权决定此次招标无效。
2.1技术分
(1)根据技术分的细则,评标小组应对进入综合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综合评审表。
(2)技术分汇总方法为:对某一供应商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供应商每个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分之和,即技术总得分。
(3)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8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20 %
技术分的综合评审指标详见下表:
|
指标
|
指标描述
|
分值范围
|
|
服务团队能力(20分)
|
1、有完善的维修团队,在合肥本地有专业的稳定的维修服务队伍。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0-8分)
2、维修团队中至少有二人取得消防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0-6分)
3、熟悉消防器材配置及器材性能,有完善的器材维修方案,能够快捷有效地开展本公司的器材维修维护工作。(0-8分)
原件携带备查,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
|
0-20
|
|
服务方案(25分)
|
根据服务方案的全面性、与同类型项目的契合度、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优得17-25分,良得8-17分,一般得0-8分。
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
|
0-25
|
|
资信(15分)
|
投标人基本情况(纳税、社保缴纳情况);(0-3分)
投标人信誉情况(具有的各种信誉证书、用户反馈、是否有不良记录等)。(0-5分)
3、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专业化经营历史、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发展情况等情况。(0-7分)
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
|
0-15
|
|
业绩(20分)
|
近三年内15万元以上类似消防器材维修及新购合同案例的,每项5分,满分20分,没有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
0-20
|
|
价格分( 2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0 分,其他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20 %×100
|
(五)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技术、服务及相关要求在2018年11月1日9时前,向我校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投标人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六)编制报价函及服务要求
1、投标人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 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密封后递交本单位。
3、(1)对于突发情况须紧急抢修所需要的器材要及时供货,不得以任何借口延缓送货,对造成我校损失,应赔偿相应费用。
(2)质量要达到使用要求,对材料质量差,使用部门反映较差的材料必须退换,直到使用部门满意。
(3)供货商将采购的材料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由采购人、供货商双方对货物进行验收交接,供货商不按要求供货,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不予结算。
(七)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与烈山路交口
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 65505013 13956042887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