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学校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教材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1.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的“提供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签订的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教材供应合同复印件,有一份得1分,最高得15分;同一所学校的合同只计一份业绩。”能否修改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签订的省内公办中高职院校教材供应合同复印件,有一份得3分,最高得15分”?

        答:按磋商文件执行。采购人为中职学校,专业标准、教学对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技能要求、教材选用等与高职院校有较大差别,且上述要求仅为评分项,不涉及废标。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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