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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学校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12-24 浏览: 部门: 作者:jxjy 审核:
 

各学部、各处室:

根据学校学期工作计划安排,现就期末考试及期末教学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

(一)考试对象:所有班级

(二)考试学科:

1、升学班:文化基础三门(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理论课三门、专业技能(专业技能学部根据各专业考纲自行确定,报教务处备案)。

2、其他班级:文化基础三门(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理论或技能三门(学部根据专业特点选定考试学科三门,报教务处备案)。

()考试时间、科目:2019118-19日;21日—23

116级升学班:2019118-19日(按“江淮十校”第三次联考安排执行)

       18: 8:00-16:00   专业技能

19:上午 8:30-11:00 文化课综合  下午 13:30-16:00 专业理论综合

    21718级升学班、高职班、普专班:2019121-23

       21日:上午:830-11:00语文     下午:14:30-16:30 数学

22日:上午:830-10:30英语     下午:14:30-16:30专业一

23日:上午:830-10:30专业二   下午:14:00-16:00专业三

316级非升学班:2019121-23

       由学部确定考试科目,参照上述考试时间具体安排。

除上述考试科目外,其余学科均为考查科目,由任课教师随堂组织进行,考查科目于新课结束前完成考核。

    (四)有关要求:

1、考试要求:上述标明班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实行学校统一考试,统一命题;其它专业科目由学部按照统一时间组织考试。

2、命题要求:除16级升学班外,所有班级考试时间:语文按2.5小时(须有写作考试内容),其它学科按2小时命题,卷面分值一律实行100分制。命题安排: 1718级升学班按级别统一试卷,语文、数学、英语分别由经信、建工、服饰学部负责命题;17级普专和高职实行统一试卷,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文化课命题,分别由建工、服饰、经信学部负责命题;18级普专和高职实行统一试卷,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文化课命题,分别由服饰、经信、建工学部负责命题;所有专业课、16级非升学班由学部按照要求自行组织命题。各学部所有命题于20181231日前,将试卷电子版打包发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发送到三个学部进行制卷。各环节务必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3、阅卷安排:16级升学班按“江淮十校”联考安排执行;1718级升学班文化课采用统一流水阅卷,由教务处统一牵头组织,其中17级升学班由服饰学部负责具体实施,18级升学班由经信学部负责具体实施。其它班级文化课统考科目由学部安排流水阅卷,专业课由学部自行组织阅卷。流水阅卷后要及时进行成绩统计、汇总、分析。

4、考场安排:按原班级组织考试,实行单人单桌,拉开距离,所有班级安排2名监考教师。

5、考试信号:统一考试期间,设置统一铃声。

6、考纪要求:严肃考纪考风(具体要求见附件)。

7、所有班级2019118日新课结束。16级升学班考试结束后继续上课至125日上午,下午即可离校;其他班级考试结束即可离校。

8、所有班级学生成绩录入上传于2019125日前完成。

9、学部和学校于2019127日前核查成绩录入情况。

102019129日开始,学生及相关人员即可通过登录校园网“教务系统”查询所需成绩。

二、期末教学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19114-18

(二)检查对象:所有任课教师(教研组长由教务处和教研室组织检查,由学部将其检查材料统一送教务处)。

(三)检查内容:教师教学业务手册、授课计划,备课笔记,作业等相关教学业务。

 以上由各学部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结束后,各学部将教学检查情况总结电子稿于2019118日下班前上报教务处。

上述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强化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要求

                                                                校长室

                                                           20181218

附件:关于强化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要求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端正考风,严明纪律,现对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提出如下要求:

    一、所有考场安排实行单人单排,座位之间距离要拉开,班主任在考试前务必布置好考场和考生座位,学部组织验收;

    二、每班安排两名教师监考,监考期间不得离岗,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严格监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三、学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携带的手机必须存放手机箱或手机袋,考试期间一经发现使用手机,该科按零分处理,并给予校纪处分;

    四、严禁携带课本、资料等进入考场,考试中不得舞弊偷看他人答卷等,违者试卷按零分处理;

    五、每门考试必须考满6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后必须离开考场,不得在走廊里逗留喧哗;

    六、学生在考试期间不服从监考,无理顶撞老师,视其情节给予校级处分;

    七、教务处、学生处和各学部加强考试期间巡查督导,及时发现处理考试期间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