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及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11-21 浏览: 部门: 作者:jxjy 审核:
 

各学部:

现将普通中专和“3+2”高职班级期中考试及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中考试安排

(一)考试对象:所有班级。

(二)考试学科:文化课三门(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三门,其中必考一门专业技能科目。

(三) 考试时间:1122-23

 22 上午8:109:40(语文)10:0011:30(数学);下午13:5015:20(专业理论一)

 23 上午8:109:40(英语)10:0011:30(专业理论二);下午13:5015:20(专业技能)

(四)几点要求:

1、除技能考试科目外,其余学科均为笔试,试卷卷面分值均为100分,份量均为90分钟。

216级、17级三门文化课按普专和“3+2”高职两类,由经信学部负责命题;18级三门文化课按普专和“3+2”高职两类,由建工学部负责命题;所有专业课由学部自行组织命题。各学部于119日前,将试卷电子版打包发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发送到三个学部进行制卷。各环节务必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3、所有非学校安排的考试科目,由任课教师安排随堂考查,并将考查成绩按时上报学部。

4、不分考场,考场均为本班教室,每班可安排1-2名监考教师。16级升学班正常上课。

5、统一安排考试铃声。

6、各学部将考试安排表提前发送教务处。

7、考试结束后,由学部自行组织教师阅卷。

8、各学科教师于1130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1119日至23

(二)检查对象:所有任课教师。

(三)检查内容:授课计划,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

以上由各学部负责组织检查,教务处负责抽查。

教务处

201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