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现将普通中专和“3+2”高职班级期中考试及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中考试安排
(一)考试对象:所有班级。
(二)考试学科:文化课三门(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三门,其中必考一门专业技能科目。
(三) 考试时间:11月22-23日
22日 上午8:10—9:40(语文)10:00—11:30(数学);下午13:50—15:20(专业理论一)
23日 上午8:10—9:40(英语)10:00—11:30(专业理论二);下午13:50—15:20(专业技能)
(四)几点要求:
1、除技能考试科目外,其余学科均为笔试,试卷卷面分值均为100分,份量均为90分钟。
2、16级、17级三门文化课按普专和“3+2”高职两类,由经信学部负责命题;18级三门文化课按普专和“3+2”高职两类,由建工学部负责命题;所有专业课由学部自行组织命题。各学部于11月9日前,将试卷电子版打包发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发送到三个学部进行制卷。各环节务必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3、所有非学校安排的考试科目,由任课教师安排随堂考查,并将考查成绩按时上报学部。
4、不分考场,考场均为本班教室,每班可安排1-2名监考教师。16级升学班正常上课。
5、统一安排考试铃声。
6、各学部将考试安排表提前发送教务处。
7、考试结束后,由学部自行组织教师阅卷。
8、各学科教师于11月30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11月19日至23日
(二)检查对象:所有任课教师。
(三)检查内容:授课计划,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
以上由各学部负责组织检查,教务处负责抽查。
教务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