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时间:2018年8月1—7日(双休日除外)
二、发放地点:合肥工业学校各学部
三、发放程序:
1、各学科成绩合格。
2、学生若有欠图书的情况,须将图书交还各学部。
3、学生若有损坏公物的情况,须按价赔偿。
4、学生在校期间受纪律处分的,须取得学生处撤销处分的凭证。
合格毕业生完成上述1、2、3、4条后,可凭相关手续签字领取毕业证书和本人档案。
四、说明:
1、在校期间受纪律处分尚未撤销或成绩不合格或上述手续不全的学生,毕业证书缓发。
2、领取毕业证书时同时领取档案。学生档案任何个人不得拆封,并妥善保管。
3、学生档案、毕业证书为重要证件,且没有存根,遗失不补,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或认可的教师担保签字方可领取。
教务处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