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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蓝青工程”实施意见

来源: 时间:2016-09-09 浏览: 部门: 作者:jxjy 审核:

关于开展蓝青工程实施意见

 各处室、各学部:

    为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年轻教师迅速适应职业教育岗位,全面推进我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现决定以学部为单位开展“蓝青工程”,达到“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师徒结对,共同提高”的目的。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蓝青工程”的领导,学校成立“蓝青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曹文华

   副组长:秦毅、张其旺、蒋月珍、张宗权、陆应柱、方波、陶勇

    成 员:李庆丰、杨志国、饶春、汤浩、董云霞、李风华、范侨、丁志方、李益婧、各位导师

    二、参加人员

    蓝方:或为学科带头人,或为骨干教师,或为具有较高造诣的高中级教师。

    青方:教龄在两年以内的教师(包括两年)。

参加周期:两学年。

结对双方:由学部具体安排。

    三、蓝青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1、学期初,“蓝方”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对“青方”备课进行精心指导,对“青方”教案及时审阅,不合格教案一律不允许进课堂,每学期重点指导3-5份教案,并认真填写“教案检查记录”。

    2、每学期“蓝方”听“青方”不少于10节新课,认真记录,认真评课,及时与“青方”交换意见,共同研究改进教法的措施,指导“青方”如何做好班主任工作,做好工作记录。

    3、每学期“蓝方”指导“青方”做好 “三个一”,即:上好1节成长汇报课、命1份试卷、撰写1篇教学论文,且由蓝方签名确认。

4、每学期“青方”听课不少于20节,要认真写好听课笔记。

    5、每学期“蓝方”须写指导小结1篇,“青方”须写被指导小结1篇。

    四、过程管理

    1、由“蓝青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商议蓝青工程的开展、实施、考核等工作。

2、学年初,教研室布置“蓝青工程”工作,并举行“蓝青工程”结对仪式。

3、每学期期中、期末,学部对结对子双方进行工作检查,并及时反馈。

4、学年末学部、教研室、教务处适时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活动,总结经验。

5、每个结对周期结束后,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对指导认真负责、成长进步明显的蓝青双方给予表彰奖励。

                                                          

 合肥工业学校

   20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