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现将普通中专和“3+2”高职班级期中考试及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中考试安排
(一)考试对象:所有普通中专和“3+2”高职班级
(二)考试学科:文化基础课四门(语文、数学、英语、思政),专业课三门,其中必考一门专业技能科目。
(三) 考试时间:11月8-9日
8日 上午8:10—9:40(语文)10:00—11:30(数学);下午13:20—14:50(思政) 15:00—16:30(专业理论一)
9日 上午8:10—9:40(英语)10:00—11:30(专业理论二);下午13:50—15:20(专业技能)
(四)几点要求:
1、除技能考试科目外,其余学科均为笔试,试卷卷面分值均为100分,份量均为90分钟。
2、19级、20级、21级 四门文化基础课按照普专和“3+2”高职合并一类统一命题,19级、20级、21级四门文化基础课的命题分别由信息、工商、建工学部负责。各学部于10月26日前完成命题工作。
3、所有非学校安排的考试科目,由任课教师安排随堂考查。
4、不分考场,考场均为本班教室,每班可安排1-2名监考教师。
5、统一安排考试铃声。
6、各学部将考试安排表提前发送教务处。
7、考试结束后,由学部自行组织教师阅卷。
8、期中考试(含考查)成绩于学期末一并按比例录入教务系统。
9、上述班级考试期间,三个年级职教高考班正常上课。
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11月10-11日
(二)检查对象:所有任课教师。
(三)检查内容:授课计划,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
以上由各学部负责组织检查,教务处负责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