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现将期中考试及期中教学检查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中考试
(一)考试对象:20级高职班和21、22级普专、高职、职教高考班
(二)考试学科:
1、21、22级职教高考班:文化基础课三门(语文、数学、英语)及对应的三门专业理论课。
2、其它班级:
20级高职班:文化基础课三门(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两门(专业理论、专业技能)。
21级高职、普专班(合卷):文化基础课四门(语文、数学、英语、思政),专业课两门(专业理论、专业技能)。
22级高职、普专班(合卷):文化基础课四门(语文、数学、英语、思政),专业课两门(信息技术、专业技能)。
(三) 考试时间:2023年4月25—26日
(四)考试科目:
1、21、22级职教高考班:
25日:上午:8:10-9:40语文 10:00-11:30专业一 下午:13:50-15:20 数学
26日:上午:8:10-9:40英语 10:00-11:30专业二 下午:13:50-15:50专业三
2、其它班级:
25日 上午8:10—9:40(语文)10:00—11:30(思政);下午13:50—15:20(专业理论一)
26日 上午8:10—9:40(英语)10:00—11:30(数学);下午13:50—15:20(专业技能)
备注:①22级信息技术课考试时间统一定在25日下午。
②除技能考试科目外的其余学科均为笔试。
③除上述考试科目外,其余学科均为考查科目,由任课老师随堂组织测试。
(五)考试地点:本班教室或本专业实训室。
(六)考试及命题要求:
1、考试要求
语文、数学、英语、思政(20级高职班、21、22级职教高考、普专高职班)、信息技术(22级普专高职班)五科实行学校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其它各专业科目由各学部自行命题,按照统一时间组织考试。
2、命题要求
①语文、数学、英语、思政、信息技术五科一律实行A、B卷,且A、B卷由不同教师命题(仅一位教师任教的学科,方可同一人命题A、B卷),A、B卷相同题目占比不得超过20%。
②命题范围与内容确定:按照本学期教学内容进行统一命题。
期中考试命题工作由教务处处长丁志方总负责,思政、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五个统考科目命题内容分别由学校学科负责人张丽、夏萍、董光明、潘健负责统筹各学部教学进度,确定命题范围并审核试卷内容。
统考科目“语文”按学校制定的本学期教学计划,期中考试命题范围为各年级升学、普专和高职班第1周到第10周的相关教学内容。
专业学科命题有各学部分管主任负责统筹,学校各专业负责人审核命题范围和内容。
③21、22级职教高考班考试时间:考试时长均为1.5小时(其中语文须有写作内容),卷面分值一律为100分。文化课实行统一试卷,须按新修订答题模板结构类型命题(附后)。
命题安排如下表:
年级、班级 |
文化课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分值 |
命题学部 |
备注 |
21级职教 高考班 |
语文 |
时长均为1.5小时,卷面分值一律为100分。 |
信息 |
专业理论课考试科目由各学部自行命题,考试时长均为1.5小时,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
数学 |
工商 |
英语 |
服饰 |
22级职教 高考班 |
语文 |
时长均为1.5小时,卷面分值一律为100分。 |
建工 |
数学 |
服饰 |
英语 |
工商 |
④其它班级考试时长均为1.5小时,卷面分值一律为100分。
命题安排:
20、21、22级的四门文化基础课及22级信息技术课按照普专和“3+2”高职合并一类统一命题,分别由建工、工商、信息负责命题。如下表:
年级、班级 |
文化课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分值 |
命题学部 |
备注 |
20级高职班 |
语文、数学 英语 |
考试时长均为1.5小时,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
建工学部 |
专业课考试科目由各学部自行命题,考试时长均为1.5小时,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
21级普专、高职班 |
语文、数学 英语、思政 |
工商学部 |
22级普专、高职班 |
语文、数学、英语 思政、信息技术 |
信息学部 |
⑤所有专业课由各学部按照要求自行组织命题。
⑥各学部所有命题于下周三2023年4月19日前完成,并将所有统考试卷电子版私发给教务处赵昆老师(纸质版试卷经审核人及学部分管主任签字后一并报送)。
⑦由教务处从A、B卷中抽选一份发给各学部印制期中考试卷。
⑧职教高考班采用统一模板答卷。
⑨各环节务必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七)阅卷安排
1、21、22级职教高考班文化课实行网上阅卷,专业理论课由各学部组织流水阅卷,阅卷后各学部须进行试卷分析,找出差距,有针对性地组织下一阶段教学工作安排。
2、其它班级均由学部组织阅卷。
(八)其它安排
1、按20、21、22级高职普专班考试时间统一设置考试铃声。21、22级职教高考班考试时间由监考教师按照要求自行掌握。
2、各学部将考试监考安排表提前发到教学教务工作群。
3、按原班级组织考试,实行单人单桌,拉开距离,30人以上的班级安排2名监考教师,30人以下的班级安排1名监考教师。
4、所有班级的期中考试(包括随堂测试)成绩于5月10日前录入教务系统。
(九)考纪要求
1、严格执行试卷命题、印制保管保密等工作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严肃考风考纪(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2023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检查时间由各学部自行确定)
(二)检查对象:所有任课教师。
(三)检查内容:授课计划,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
(四)由各学部负责组织检查,于5月10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汇总表、总结和检查现场照片(2-3张)报送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