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推动广大教师专业发展,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师间相互学习与交流,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各学部要组织教师开展常规教科研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内容
教师在一个学年度内必须开展1次公开课(或示范课、观摩课)、每学期面向学生开展1次学科活动;教研组每学年面向学部或学校开展1次特色教研展示活动。
二 、活动要求
(一)公开课(或示范课、观摩课)
1、原则上,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师每年开展1次公开课教学活动,高级教师每年开展1次公开示范课或观摩课展示活动。
2、以学部为单位,按照全体专任教师“人人参与、合理安排”的原则组织进行。
3、各学部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后,填报教师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活动安排表。
4、每一次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各学部要组织课前说课、课后评课,要有活动记录。听课教师也要详细记录其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及主要内容,主讲人和参加评教人员姓名,时间,地点,总结及建议等)。
(二)学科活动
1、学科活动内容根据学科特点,可以是学科演讲、学科竞赛、学科展览、学科调研等多种形式。学科教师可以独自面向学生开展活动,也可以同学科教师联合开展活动。
2、每次活动要书写计划、过程记录和活动总结。
(三)特色教研活动
1、特色教研活动是指以教研组为单位,面向学部或学校展示本教研组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学科研究等方面具有本组学科特色的研究成果,特色教研活动可以是讲座、报告、展览、竞赛等。
2、各教研组根据本组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教研活动方案,填报特色教研活动计划表。
3、特色教研活动的申报表主要内容为活动名称、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活动规模、参与教师及活动效果评价等(包括参与教师评价与学部评价)。
三、检查评估
(一)各学部应成立公开课(或示范课、观摩课)、特色学科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和检查公开课(或示范课、观摩课)、学科活动及特色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
(二)学部开展公开课(示范课)、学科活动及特色教研活动期间,教研室将组织学校有关领导随机抽查和观摩。
(三)学部开展公开课(或示范课、观摩课)及特色学科活动的时间为 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具体时间由各学部确定。
(四)奖惩:教研室对各学部进行检查评估,学校对教研活动开展扎实有序、成果显著的学部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在教研活动中敷衍了事、收效甚微的学部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四、活动上报
各学部将本学部的年度《常规教研活动方案》或《常规教研活动安排计划表》于2016年9月16日下班前报教研室李益婧老师。
二0一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