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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4 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9-09 浏览: 部门: 作者: 审核:
关于做好 2024 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中职学校:

  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482 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市 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主要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内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和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专

业课教师。校内兼任专业课、实验实训课、实习指导课的公共课教师,以及其他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人员。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可参照执行。

二、认定层级

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依据不同条件设置三个层级:初级“双师型”教师、中级“双师型”教师、高级“双师型”教师。2022 年以前省、市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及证书继续有效,未定级别的,层级统一为初级,符合中、高级“双师型”教师条件标准的可按规定申报。

三、认定标准

依据《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1)进行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自愿原则,申请人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 2一式 3 份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电子版)。申请人所在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公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评议认定。

对于经学校初审合格的材料,市教育局将组建市级“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进行审核认定。在肥有关单位“双师型”教师认定,参照本通知执行,按时向合肥市教育局报送。

(三)检查复核。

市级“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对初级和中级进行认定复核。通过评议认定的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备案。高级“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后,报省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中心复核,复核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备案发文。

省教育厅对高级“双师型”教师复核结果进行公示、备案,正式发文公布。

(五)证书发放。

省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中心负责印制证书,并根据通过备案的人员名单,以市为单位发放证书。“双师型”教师证书分初级、中级、高级三种类型,初级、中级证书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填写并盖市教育局钢印,高级证书盖省教育厅钢印。

(六)信息更新。

各中职学校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市教育局及时审核学校信息更新数据。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是加强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

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序实施,切实把“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做实做好,确保认定过程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二)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中职学校要制定激励政策,引导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在职务(职称)晋升、教

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向取得“双师型”证书的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教师认定申请表的佐证材料,全部汇编成一个 PDF版本。材料首页为诚信承诺书,一级目录按“基本条件”“教育

教学条件”“实践条件”等,二级目录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 2)项目做好材料目录并编号。佐证材料经学校初审合格后,封面加盖单位公章,证书扫描件应标注“原件已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位申报教师的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申报层级+单位+姓名”(例如“初级合肥工业学校 XXX)

(二)《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 2纸质版一式 3 份。

(三)《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统计表》(附3)纸质版和电子版。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中职学校将《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统计表》、《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佐证材料等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认定申请表、佐证材料须按统计表顺序编号压缩打包发送;纸质《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一式 3 份和《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统计表》于 9 23 日前报送至合肥市教育局师资处 1301 室。

  联系人:潘承先 电话:63505181 邮箱:1005515469@qq.com


附件:1.《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

            《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3.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走情况统计表

               4.个人诚信承诺书

               5.佐证材料说明

2024年9月1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