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办事流程
一、市级公开课(观摩课)申报流程
1.申请教师须在每学期初(开学两周内)填报《合肥工业学校市级公开课(观摩课)申请表》,向所在学部提出申请,经学部同意后,上报校教研室;
2.教研室审核后上报市教科院;
3.市级公开课具体授课时间(日期、节次)由教研室上报市教科院后,统一安排;
4.学部及申请教师确保课程按照市教科院确定的日期、节次实施;
5.市教科院、学校教研室组织专家、教师听课;
6.课后,授课教师所在学部须组织听课教师对其公开课进行评议;
7.授课教师应当将说课材料、教学设计(教案)、评课意见等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按照要求报送校教研室存档。
8.备注:市级公开课原则上不允许取消。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取消的,应当在课程实施前两周提出取消申请,填写《合肥工业学校市级公开课(观摩课)取消申请》,报所在学部及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将申请交至教研室存档。
二、校级公开课申报流程
1.申报教师在每学期初(开学两周内)将公开课信息申报至教研组组长处,由教研组长按照时间节点汇总至学部教研秘书处;
2.学部初审后,按时间节点上报至学校教研室;
3.完成公开课的教师按照要求,收集整理过程资料,形成文档材料,在公开课结束后一周内上报至教研秘书处,学期末由各学部教研秘书汇总上报至教研室。
4.取消、变更: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取消的,填写《合肥工业学校校级公开课取消申请》,报所在学部及学校分管领导批准。该申请表应当在公开课原定开展的前一周报送到校教研室(纸质版)。变更程序参照取消流程。
5.备注:因客观原因导致公开课取消或变更(如:全校性活动),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上报学部及教研室。
三、“蓝青工程”实施流程
1.教研室发布“蓝青工程”活动信息;
2.教师个人申请;
3.学部汇总并初审申请名单,上报教研室;
4.教研室审核确认名单;
5.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蓝青工程”工作;
6.按照相关要求将过程性材料上报教研室;
7.按学年开展“蓝青工程”考核,确定考核等级,学校开展总结表彰。
四、教师继续教育办事流程
1.教研室发布相关培训信息;
2.教师按照具体要求报名;
3.学部收集报名信息,初审后上报教研室;
4.教研室审核确认参培人员名单;
5.教师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全员培训纸质版证书由校教研室统一下发;电子版证书原则上由教师个人下载打印,特殊情况由校教研室统一打印下发。全员培训费用由教研室统筹收取,待培训结束凭结业证书统一报销;
非全员培训,证书由参培教师个人向培训单位申领。非全员培训,费用由参培教师先行用公务卡支付,待培训结束凭参培文件、结业证书、发票等自行报销,教研室提供必要协助。
各类培训完成后,参培教师均需按照要求将培训证书(合格)、培训日志、培训作业等过程性材料上报至教研室备案。
参加职评教师本人提供原始培训结业证书及复印件,教研室每年9月底到主管部门进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五、课题研究办事流程
1.教研室公布校级以上课题申报通知文件,符合申报条件,自愿参加申报;
2.学校对提交的课题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按照指标名额,择优向上级报送优秀的省级或市级课题。经组织专家论证,确定校级研究课题立项;
3.根据各级课题要求,申报人完成网上(线下)申报;
4.公示课题立项名单,下发立项证书;
5.组织开题;
6.组织课题中期结题验收;
7.组织课题结题验收。
六、教学能力大赛备赛流程
1.教师教学能力大赛采取四级竞赛制;
2.第一轮组织学校初赛。教研室发布大赛方案,由教师本人提出参赛申请,教研室牵头、各学部配合共同完成校级选拔,按照省、市大赛要求,分类别评出学校前三名;
3.第二轮组织备战市赛。在第一轮初赛的基础上,依据初赛结果,采取主讲自愿选择与学校推荐组合的原则,组成教学能力大赛市赛教学团队,准备参加市赛;
4.第三轮组织备战省赛。对取得参加省赛资格的教学团队,教研室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备赛方案,推进指导教学团队完成省赛;
5.第四轮组织备战国赛。对取得参加国赛资格的教学团队,学校将举全校之力,精心制定备赛方案,做好大赛保障,邀请省内外专家进行指导,全力以赴备战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