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学校常规教研活动管理规定
(修订稿)
为推动广大教师专业发展,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师间相互学习与交流,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现就学校常规教研活动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活动内容
教师在一个年度内必须开展 1 次公开课(或示范课、观摩课)、
每学期面向学生开展 1 次学科活动;教研组每学年面向学部或学校开展 1 次特色教研展示活动。
二 、活动要求
(一)公开课(或示范课、观摩课)
1.原则上,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师每年开展 1 次公开课教学活
动,高级教师每年开展 1 次公开示范课或观摩课展示活动。有申报高一级职称需求的,由个人参照职评文件要求进行。
2.以学部为单位,按照全体专任教师“人人参与、合理安排” 的原则组织进行。
3.各学部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后,填报教师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活动安排表。
4.每一次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各学部要组织课前说课、课后评课,要有活动记录。听课教师也要详细记录其内容(包括: 课程名称及课程主要内容,主讲人和参加评教人员姓名、时间、地点、总结及建议等)。
(二)学科活动
1.学科活动内容根据学科特点,可以是学科演讲、学科竞赛、学科展览、学科调研等多种形式。学科教师可以独自面向学生开展活动,也可以同学科教师联合开展活动。
2.每次活动要书写计划、过程记录和活动总结。
(三)特色教研活动
1.特色教研活动是指以教研组为单位,面向学部或学校展示本教研组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学科研究等方面具有本组学科特色的研究成果,特色教研活动可以是讲座、报告、展览、竞赛等。
2.各教研组根据本组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教研活动方案,填报特色教研活动计划表。
3.特色教研活动的申报表主要内容为活动名称、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活动规模、参与教师及活动效果评价等(包括参与教师评价与学部评价)。
三、检查评估
(一)各学部应成立公开课(或示范课、观摩课)、特色学科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和检查公开课(或示范课、观摩课)、学科活动及特色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
(二)学部开展公开课(示范课)、学科活动及特色教研活动期间,学校领导推门听课、随机抽查,教研室组织教师进行观摩。
(三)奖惩:教研室对各学部进行检查评估,学校对教研活动开展扎实有序、成果显著的学部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在教研活动中敷衍了事、收效甚微的教研组给予批评问责。
合肥工业学校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