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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方案
来源: 时间:2022-03-17 浏览: 部门: 作者: 审核:

合肥工业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方案

修订稿

为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精神,依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进一步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努力造就一批学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师德高尚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提升各专业教学团队的整体实力,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特修订本方案。

一、 培养目标

(一)(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目标(标准)

1.学历及职称。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2.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善于发挥其整体功能。

3.业务素质。学术造诣高,熟悉本专业学科发展动态和最新技术成果,在省内外同类学校或行业具有较高声誉,是所在专业教学团队的领军人物;教学效果好,在学生评教和同行评教中深受好评,成绩突出;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主持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改方案的制定,主编(审)过本专业主干课程教材(编写校本教材或正式出版一本以上)。

4.实践能力。实践能力强,有累计一年以上的企业工作(或实践锻炼)经历,具备双师素质条件;在本专业实训室及实训基地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在行业内具有广泛联系,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成绩显著。

5.科研及创新能力。积极组织本教学团队进行教学改革和科研推广工作,成绩显著;或正在主持省市级(包括市级)以上教研、科研推广项目1项(包括1项)以上;所带技能大赛成绩获市级一等奖一次或省级二等奖一次,近三年内公开发表教改和专业论文1篇以上。

6.计算机水平。信息技术能力强,能独立制作质量较高的多媒体课件,获得同行好评。

二、培养的方式及途径

(一)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的方式及途径

1.以多种形式参加交流学习(实践锻炼),包括直接到企业参加实践锻炼,兼任企业的技术顾问,参与地方经济建设;

2.参加有关培训进修;

3.主持教学改革和科研推广工作;

4.主持课程建设,主编本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主干课程教材;

5.主持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

6.参加有关学术交流;

7.指导青年教师;

8.其他符合本专业实际的培养方式。

三、组织实施

(一)教研室负责宏观指导、协调和具体组织,各学部协助实施。

(二)各学部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按照示范院校建设方案的要求,为每一位培养对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包括总体培养计划和分年度培养计划(每年分别制定),培养计划要明确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及方法途径、培养时间、培养地点、经费预算、预期效果等内容。

(三)培养计划应严格按照示范校建设方案中规定的时间、内容和相关项目制定,对于跨年度完成培养任务的,均从2021年启动培养工作。

(四)各学部制定的培养计划,连同《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并报教研室备案。

(五)各学部要根据培养计划认真负责的做好实施工作,确保年度培养任务高标准按期完成。教研室对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监测,并组织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四、保障与管理

(一)关于培养期间的经费开支,严格按照学校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范围、程序等执行。培训期间需要安排实践锻炼、进修培训的,分别按照《合肥工业学校教师培训管理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审批。

(二)各学部要建立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专项档案(一人一档),及时收集、整理在培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包括进修培训或实践锻炼鉴定、结业证书、个人总结、课题立项、所取得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编写教材、参加学术会议、指导青年教师情况等,保证资料完备可查。

 

 

合肥工业学校

2021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