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认真组织参加第十五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全力做好我校参加第十五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竞赛组委会
主 任:王靖
副主任:赵华贵、曹文华、孙健、王承江、岳志勇
成 员:秦毅、张宗权、蒋月珍、周经春、蒋晓宏、李风华、方波、杨志国、田闽侠、司贺娟
二、广泛动员参加竞赛活动
各学部应在发挥德育课主渠道的基础上,把竞赛活动与日常德育工作相结合,与文化课、专业课教学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班主任工作相结合,与社会实践、课外活动、实习实训相结合。开展轰轰烈烈的“文明风采”竞赛月活动,通过“人人参与、班班比赛、学部选拔”的方式,有效调动广大学生和教师的积极性,在彰显学校特色、展示学生风采的过程中,让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在实践中焕发出生机与活力。
三、严格按照工作节点展开竞赛活动
学部级初选工作于2019年3月8日完成,并在3月11日前将初选作品报学生处。
四、按照要求组织参赛并报送参赛作品
(一)参赛对象
参加竞赛的学生必须为2019年我校在校生。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参赛人资格和参赛作品由学部负责审查。
(二)竞赛项目
第十五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以“勤学苦练,精益求精,志存高远,奉献社会”为主题。各赛项具体内容要求见皖教秘职成〔2019〕54号文件附件1。
(三)学部竞赛作品报送要求
1.每份作品的作者人数要求如下:展演节目项目的舞台作品不限制人数(获奖证书最多署名8人),技能展示类项目作品不超过4人
2.为鼓励更多的师生参赛,报送的作品,每位学生不超过2件作品,每位指导教师最多3件作品,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以上数量限制均包含参与作品和独立创作作品。
3.技能展示作品提交实物(不得装裱)并贴上实物签单
4.所有赛项参赛作品创作时间为2018年9月1日之后。本次比赛我校作为市级竞赛协办单位,要求各学部可根据学部实际专业特色,选择参加竞赛项目,原则上每班选送不少于1件作品参加学部评选,每个学部选送不少于10件作品参与学校评选。评选纳入班主任考核。
5.每份作品应标明作者、学部、指导教师等信息,并且每份作品均须命名,注意不得以绘画、书法等类别名作为作品名。未按照要求报送的将不予评选。
6.参加作品一律不退稿,处理权归校赛组委会。参赛作品有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联 系 人:严 昊 0551-65505011(办)
13167733290 (手机)
364549699@qq.com(邮箱)
2019年2月25日
(具体作品要求详见 合教秘职〔2019〕56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