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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4-11 浏览: 部门: 作者:admin 审核:

 

各县市鉴定中心、各鉴定站及鉴定试点学校:

      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经请示上级,即日起凡涉及国务院取消的相关职业资格,一律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请各鉴定机构自行对照上述《决定》,调整工作,平稳实施,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合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6年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