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媒体报道的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而且有蔓延的趋势。为了建立校园预防欺凌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发生的几率以及造成的伤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学校重大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市教育局、辖区公安部门报告,检查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靖,副组长:赵华贵、吴道平、王承江、岳志勇、曹文华、王汝祥、张文胜、王富媛,成员:秦毅、陆应柱、陶勇、方波、徐庆生、蒋月珍、蒋晓宏、张宗权、黎扬。
下设办公室,主任:王承江,副主任:徐庆生、张宗权、黎扬、孙宗满、项静、范侨、章曙滨、张克难。救助:安全保卫处徐庆生13955193161,学生处张宗权15256077709、章曙滨13955174415,建工学部孙宗满13965018245、经信学部项静13866776569、服饰学部范侨13956063579。
(二)现场防暴组
发生暴力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施暴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组长:徐庆生
成员:安全保卫处和学生处工作人员
(三)疏散引导组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按校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施暴的学生,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组长:张宗权
成员:学部负责学生管理负责人和班主任,以及学生处、团委工作人员
(四)通讯联络组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向“110”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传达情况。
组长:秦毅
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
(五)现场救护组
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立即与“120”联系。
组长:蒋晓宏
成员:校医以及应急车驾驶员
二、处置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对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学生,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言论、动态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3.办事程序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见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安全负责,各学部对本学部学生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以维护法制和校纪律的严肃性,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三、欺凌事件处置流程
1、一般欺凌,未造成显著伤害的事件,由学部负责调查处理,班主任进行协助,主要对受害人进行宽慰,疏导,告知家长等;对实施欺凌行为人进行排查,教育,告知家长,报学校进行纪律处分,结合其他欺凌事件,对学生进行主题教育,预防再次发生。
2、校外欺凌及校内严重欺凌,造成伤害的事件,由安全保卫处、学生处负责调查处置,学部进行协助;首要是对受伤人进行医治,告知家长,由心理老师进行心理疏导;对实施欺凌行为人,告知家长,严厉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涉及违法的事件要报公安机关处理。
3、如欺凌事件正在发生或刚刚发生,造成严重伤害的事件,按照下列程序执行:当班人或者首见人立即进行制止,迅速报告领导小组,防暴组、引导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重大情况通讯联络组立即拨打110和120,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同时,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学生家长,并做好接待解释工作,稳定家长和家属情绪。
四、校园欺凌事件处置的后续事宜和责任追究
1、每个责任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学生和其他人员,要不断的加强教育直至消除欺凌隐患。
2、每个责任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被欺凌人实施跟踪关注,防止被报复、心理扭曲、自我放弃等行为的发生。
3、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每个责任人在处置过程中的推诿、拈轻怕重、玩忽职守,不处置的工作人员将在评比、职称晋升、绩效考评等方面,依据学校的考核制度进行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涉嫌违法的交由纪检和司法机关处理。
4、全体教教职工都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在我校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