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德育活动 > 正文

合肥工业学校首届“星光灿烂•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06 部门: 作者:xsgl 审核:】
 

肥工业学校首届“星光灿烂·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提升素质、立德树人、成人成才,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创新意识的复合型型人才,学校决定开展首届“星光灿烂·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在籍在校学生

二、     评选类别:学习之星、技能之星、礼仪之星、公益之星、卫生之星、翰墨之星、艺术之星、书香之星、运动之星、管理之星、创新之星、成长之星、美德之星、寝室之星、自强之星。

三、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专业,品行端正,自觉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以及社团活动。

    (二)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自主勤奋学习,学业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推动班级学风建设,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2.技能之星

    在专业技能学习上刻苦钻研,勤于训练,有突出技能,对同学的技能训练有帮助、示范、指导作用,获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3.礼仪之星

    为人谦和,谈吐文雅,仪态端庄,举止文明,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积极带动周围同学讲文明行礼仪;遵守社会公德,有礼仪服务经历或在市级文明礼仪大赛中获奖。

    4.公益之星

    拥有爱心,懂得感恩,勤俭朴素,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表现突出,珍惜劳动成果;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爱心公益活动,或热心为同学服务、帮助同学克服困难等方面有优秀表现,事迹突出。

    5.卫生之星

    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搞好班级、宿舍和个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节约用水用电,模范地维护校园卫生和社会公共卫生,能主动帮助学校开展食品卫生工作或带动同学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6.翰墨之星

    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能够积极配合做好板报宣传等工作,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相关活动或比赛并获奖,或有作品在有关报刊中发表或被学校及相关网站刊登。

    7.艺术之星

    热爱艺术,具有一定的艺术基础与感悟能力以及音乐、舞蹈、演讲、非物质传承等方面的特长,在学校及以上艺术节或其他大型文艺演出中有出色表现,并能带领同学积极参加文艺活动;能独自构思并创作才艺作品者优先考虑。

    8.书香之星

    热爱读书与文学创作,有一定的文学基本功,积极参加学校及以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积极向学校网站、广播站投稿并经常性被采用,或在有关报刊上发表作品。

    9.运动之星

    具有良好的体育意识,积极锻炼身体并带动同学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体魄,体育成绩优秀,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校级以上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

    10.管理之星

    担任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寝室长、楼层长或学校、学部学生会干部,有为同学服务的责任心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以身作则,认真履行职责,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11.创新之星

    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强,在校级及以上创新大赛或相关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进行自主创业实践。

    12.成长之星

能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品行端正,乐观向上,在各种压力、挫折和困难面前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取得的成绩或在某方面进步非常显著,受到老师、同学的公认和好评。

13、美德之星

崇德向善,以雷锋为榜样,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孝敬长辈、关爱孤寡、扶贫助残、见义勇为、处置重大安全事件等行为,受到学校及以上表扬。

14、寝室之星

自理能力较强,能够带领寝室、班级、楼层同学遵守寝室纪律、内务整理井井有条,在文明寝室、寝室设计大赛、叠被比赛、星级寝室等评比中成绩优异。

15、自强之星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乐观向上,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家庭经济困难,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在压力、挫折、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案例典型。

四、评选程序

1、初选:各处室、学部、社团、学生会等,均可组织评选推荐;学部、宿舍等人数较多情况,推荐每类控制在5‰,处室、社团、学生会推荐每类控制在2人以内。

2、校评:由校组织评选“校园之星”,每类校园之星人数控制在学生数的1‰左右,对评出的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部要以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为抓手,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立德树人,快乐成长,成人成才。

2、“校园之星”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团队、小组、寝室等,代表着一个积极进取的符号。

3、各处室、学部高度重视,坚持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宁缺毋滥,真正把优秀典型评选出来。学校将组织进行评选并进行公示、宣传。

4、时间安排:410日进行宣传动员,4月下旬处室、学部进行评选,428日前上报校级材料纸质和电子档材料各一份(见附件,其中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300字),发至QQ376218677丁老师处。

5、“校园之星”纳入学校品学兼优学生奖学金序列。

合肥工业学校

201746

合肥工业学校“校园之星”推荐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部

班级

职务

政治面貌

类别

            

         签名               

盖章:           

   

                                             

学校评选意见

盖章:           

   

                                             

注:集体申报,填写集体名称;材料也可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