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xsgl 时间:2017-12-25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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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学部:
我市修订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城区(包括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禁放烟花爆竹。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合教秘【2017】620号)要求,现就我校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王靖,副组长:赵华贵、曹文华、王汝祥、孙健、
王承江、张文胜、岳志勇,成员:秦毅、蒋月珍、蒋晓宏、徐庆生、张宗权、
黎扬、方波、陶勇、杨志国。
二、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禁放集中宣传教育。学校将在校园内张贴禁放公告、禁放宣传标语,并通过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禁放宣传标语。各班级12月25日召开一次主题班会,进行禁放规定集中宣讲,实现学生全覆盖。集中宣传教育时间持续到2018年3月3日(农历正月十六)。
三、面向全校学生家长开展禁放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元旦放假期间,各学部要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所有学生家长(家住城区),让家长签署禁放承诺书,引导广大家长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元月3日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交学部,学部验收后交学生处存档备查。
四、做好教职员工宣传教育工作。学校于12月29日前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禁放规定和相关知识,进行禁放教育。所有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禁放规定,确保本人及其家庭无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要求。各处室、学部要高度重视,各尽其责,确保组织动员到位、宣传教育到位,鼓励创新方式方法开展禁放宣传教育工作。若在市禁放办、市教育局开展禁放工作督导检查中,我校某处室、学部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组织部署不力、工作措施不实等问题被发现的,或个人违法违规被发现的,将与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相关工作考核挂钩。
合肥工业学校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