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学校住宿生管理规定(试行)
作者:xsgl 时间:2016-12-22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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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生公寓、住宿生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创造良好的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尊重师长、服从管理,团结互助,做文明学生。
二、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进行日常活动。不准带外校(楼)人进入宿舍。上课时间不得进入宿舍,确需要进入,应履行请假手续,经生活老师同意,方可进入且主动登记。夜间熄灯后,宿舍楼内应保持安静。
三、男女生宿舍严禁异性探视。严禁男女生串房、混住;不得随意在外借宿或带校外人在寝室留宿。家长来校探望,因特殊情况确需要留宿的须经生活老师同意并登记。住宿生应按分配的寝室号和床号入住,不得自行调换床位。
四、寝室为学生公共生活场所,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大额现金等贵重物品。
五、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保持室内清洁、内务整齐;严禁将垃圾倒在走道、路口或卫生间;严禁随地或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纸屑等;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将饭菜带进寝室。
六、节约用水、用电,确保消防、用电安全。严禁在寝室、公寓楼内乱拉电源,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煤油炉、酒精炉、蜡烛、蚊香和其他用火用电,违者没收器具、通报批评并给予纪律处分。。
七、严禁在宿舍里酗酒、吸烟、赌博、打架斗殴以及进行各种非法违规活动;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
八、周末、节假日回家应履行请假手续,按时返校。
九、爱护公物。严禁在公寓、寝室里乱涂乱画;不得破坏公寓、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和物品。
十、对不服从管理、违反校纪校规和破坏公物等学生,视情节将给予赔偿和校纪处分。
十一、周日至周四晚上,住宿学生返宿舍时间不得晚于21:30,周五、周六及节假日晚上返宿舍时间不得晚于20:30。
十二、住宿学生每日作息时间:
起床:早6:40;洗漱和内务整理:6:40—7:20;内务卫生早检查:7:20—7:30 内务卫生中午检查:13:20—13:30;内务卫生晚检查:18:30—18:40宿舍封楼锁门时间:21:30(周末节假日20:30);查铺点名:21:30—22:00(周末节假日20:30);熄灯时间: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