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4-02-29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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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建筑楼办公室、教室、功能教室、宿舍、食堂等应严格加强用电管理和使用电器设备,建立巡视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各学部、处室、外包工作单位工作人员在没有及时与校总务处室告知或意见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不得私自乱更改、移位、拆装线路及电线管道。
3、校总务处必须经常核查校内所有供电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4、由校领导、中层干部牵头,所有工作人员配合做到下班后要及时关闭和排查办公室电灯、电风扇、空调、电脑、饮水机、热水器等一切电器设备电源。
5、水电管理人员应加强电力知识学习,提高电力安全操作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