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学校医务室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4-02-29 部门:
作者:
审核:
学校为了做好医务室对学生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治疗和管理工作,维护学生的医疗安全,特制定了医疗安全规章制度,并要求医务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出现因为疾病和医疗延误而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以确保学生的医疗安全。
一、严把用药关
1、学生在医务室看病不收挂号诊疗费。
2、学生看病时所配药物需按价付费(药品价格上墙公示)。
3、临时服药暂不收费,外伤处理暂不收费。
4、医务室购买药品须从正规医药公司采购,对于变质和过期的药品要及时销毁;并对药物进行定期检查。
5、在生病学生未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售药给学生,以保证学生用药的安全。
6、学生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适,都要求学生要随时到医务室进行复诊。
7、医务室应该保存学生就诊和治疗的医疗档案,以备查询。
8、严格按治疗原则使用药品,在使用药品时,严格按照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用法和剂量等使用,并注意药物的副作用。
二、严格诊断及治疗
1、医务室在为学生进行疾病的诊断治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正规的医疗标准进行问诊和查体,并严格按诊断标准对学生的疾病作出诊断;
对于诊断明确的疾病,按治疗原则积极给予治疗,所有治疗方法严格按正规医疗要求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
3、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应态度和蔼,积极关心学生的疾病痛苦,为学生着想。
4、如果诊断不明确的疾病,医务室应积极建议学生到正规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诊断和治疗。
5、对于急症、危症的学生,医务室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护送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
6、对于诊断明确的特殊疾病,若校医务室不能进行治疗的,应积极建议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