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学校公务车、应急车、交通车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4-02-29 部门: 作者: 审核: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行政部门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业务单位的工作衔接,最大限度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加强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妥善协调安排好学校公务用车,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公务车辆

1、各学部、各行政部门需用公务车学部由各学部负责人从公车平台申报,分管领导审核,总务处车辆管理负责人对申报手续进行复核,合格后提公车交平台派车。

2、各部门申报公务用车时部门负责人要统筹时间、地点、人员和路线(如对去同一方向不同单位办理公务的人员,要合并派车),整合后一并申请用车,避免零散用车造成浪费。

3、各部门申请公务用车应提前半天申报,给派车单位留有提前量,确保不耽误公务用车。

4、对出合肥市的公务用车应严管理,符合出差情况的按正常出差履行手续(具体情况向财务处了解咨询),,不得带车出市,返肥后按出差相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5、用车人在用车时不得随意变更行驶路线、地点,更不得办私事或让驾驶员送用车人回家。

6、公务车使用结束后用车人必须确认派车单上的相关内容并签字。

二、应急车辆

1、应急车辆用于专送突发病症及受到意外伤害的教职工及学生去医院救治,不得用于与救治无关的其他工作;特殊情况的必须经分管后勤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出车。

2、将病人及时送到医院后,应立即返校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进入校园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3、学生身体不适需回家的,应由家长来校接回,不得动用应急车辆。

4、晚自习和夜间应急车辆由当晚值带班干部负责调配。

5、驾驶员在未接到车辆管理人或值带班干部的通知(含口头通知)不得出车,否则属于公车私用,一切责任由车辆使用人和驾驶员承担。

6、上班时间内驾驶员应在驾驶员值班室随时等候出车,不得随便窜岗或离开,确需离开值班室时,要告知车辆管理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7、驾驶员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8、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安全驾驶,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违法驾驶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车

1、交通车管理应认真履行公交集团的相关管理制度。

2、驾驶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衣着整洁卫生,言行得体,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使用文明用语,不野蛮行驶,不开赌气车英雄车。

3、驾驶员应按照学校设定的交通路线、站点、时间运行,在确保车辆安全的基础上,按时接送教职工上下班。

4、因学校工作原因需要调整工作时间,交通车驾驶员应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做好服务。

5、驾驶员应按相关规定做好车辆的安检,确保车况良好,做到安全行驶。

       6、进入校园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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